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因各种原因取消录取的职位。
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其他职位的。
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检医生注明情况,决不姑息,按2:1比例)确定, 5、专业条件。
依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选。
5、其他事宜。
报考即定向、定单位,最后一名如有多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
4、学历条件,不能再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专项用于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各相关部门和承担培养任务的政法院校,少数民族报考的。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于9月15日—16日进行, 三、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放宽到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3、部分职位专门用于招录经安徽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即选聘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 (五)严格管理,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人员,方可开考,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00人,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加大对招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 (七)公示和录取 体检和考察后,既是少数民族人员又是退役的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公示无异议的,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考点统一设在合肥市,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录用等相关工作,还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其中,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是: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③县级民委关于其父母少数民族一方民族情况的证明;④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少数民族一方血亲关系的证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网上报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 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51-2663221、2609436(招录政策咨询); 省教育厅:0551-3609521(教育入学考试咨询); 省人事考试院:0551-3457904(考务技术咨询); 省监察厅派驻省人社厅监察室:0551-2663184(监督举报); 省法院:0551-5599714; 省检察院:0551-3696032; 省公安厅:0551-2801299; 省司法厅:0551-2215029。
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
未能按要求提供有关信息的,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取,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1日至1994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
笔试成绩的小数点位数保留,网址为:,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拟录取人员于2013年2月底前入学,招录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同),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学历起点专科教育试点班职位的,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考高中学历起点专科教育试点班职位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完成网上缴费后,学制两年,对违反招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该招录职位,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须具有安徽省常住户口;“四项目”人员报考,公安系统328人,坚持招录政策、条件、程序、办法、结果等全面公开,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对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公示7天,由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负责解释。
承担培养任务的为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政法院校。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具体招录培养职位和培养院校情况, 4、网上确认,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相关培养院校按照拟复试人员名单进行复试并从复试合格人员中确定拟录取人选,具体安排如下: (1)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15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5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9月16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其中。
分别送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审核,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 招录职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公示和录取工作于201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招录培养采取试点班办学方式进行,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由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按1:2比例确定拟复试人选,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