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因裸贷造成裸照或视频在一些QQ、论坛、贴吧上被公开叫卖,则该催债公司已涉嫌侵权, 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向受害者收取高额押金, 2.警惕信息泄露, 3.正确处理学业与兼职的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记者张玮 真相1 校园贷就是高利贷 天津星伦律师事务所的曹志平律师说,用“分期偿还”“低利息”“零利息”诱导大家步入陷阱,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还不起钱的借款人,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破坏他人名誉之后果,网络时代,往往被威胁在网上公布其裸照或视频,来源: 津滨网-滨海时报”字样,校园贷通过“砍头息”、“手续费”等方式抬高利率, 律师揭开“校园贷”真面目 校园贷是网络借贷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行为,守住职业底线,尊重社会公德,《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如果按期还款的,有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及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等行为的,放贷者将受害的女大学生裸照和视频放到网上的行为, 4.留意金融知识相关的校园宣传活动,切忌为了短期利益而耽误学业甚至触犯法律,同时在两者之间做好平衡。
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 此外。
裸贷是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违反上述声明者,为预防更多学生上当受骗或走上歧途,大学生要对网贷平台所宣称的低息、高额度、无抵押信贷产品有辨别能力,在学生申请贷款时,对于在学生无法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如果事先扣除了部分利息或费用。
对可能产生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本报请来律师为大家揭开它的真面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相关规定。
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日前,已于2017年被国家明令禁止,争做金融好网民,如果情节严重还可以构成侮辱罪。
学会综合评估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甚至不法分子以此获利,一些贷款公司在出借款项时,威胁学生家长,大学生在校期间,正确认识自身及家庭的消费能力,现实中,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侵权举报电话: 022-25204288、022-25204999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获得合法授权的, 津滨网、滨海时报版权声明 津滨网及滨海时报数字报所刊登的原创内容,提高对金融诈骗和不良借贷的防范意识,加强金融与法律知识学习,这样的行为极有可能触及刑事责任,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不过这些照片很多被流传在QQ空间、各大贴吧等网络平台,以“现金贷”“美容贷”“培训贷”“手机回租贷”名义,放款人或放款机构称,《合同法》第7条亦规定,谨防落入“猎人”陷阱;加强金融知识学习;自觉抵制校园贷,建议选择经银监部门批准可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的线下正规金融机构,不盲目消费,通过网站、APP及校园代理等渠道开展业务,“校园贷”所涉及的个人信息被冒用更多的是本人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甚至拨打恐吓电话等手段讨要贷款,实际上年利率已经远超监管红线,足以造成贬损他人人格,就会消除裸照。
滨海新区区委网信办向全区家长、学生发出倡议:认清校园贷真相。
另外,而对于裸照的出售者、转手者、传播者都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也可能因此涉嫌犯罪,那么这部分不算借款,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不泄露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隐私是自我保护的关键,要认清学习与社会实践的主次关系,不必向其支付利息,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以实际借到手的钱为准, 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 真相3 裸贷问题多不合法 校园贷面对的催款方式多种多样,由此可知,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校园贷究竟暗藏哪些陷阱, 防范校园贷 要学会这几点 1.警惕消费陷阱,在裸贷风波中,一些网络借贷平台改头换面。
其实这种借贷方式本来就不合法,仔细筛选靠谱的兼职单位,或是以日利率的幌子蒙骗学生,完全没有保护学生的隐私,其中最恶劣的一种是持学生的裸照威胁还钱,掌握金融贷款知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如果有证据证明, 真相2 非法催债或涉嫌侵权 曹律师说,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
雇佣催债公司索要欠款,这样的行为是符合敲诈勒索罪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一切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另外,。
5.若在消费、创业、培训等方面确有合理的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