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已分配测试编码的申请机构可继续使用该编码按现行医保信息系统新增两定接口标准进行联调测试。
旧测试环境仅对医保实时交易信息进行联调测试, 现我市已完成医保信息系统的三个子系统,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后,新社保信息系统(包含医保信息系统)拟于近期上线,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新旧测试环境并行,按新测试系统流程进行联调测试,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信息中心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旧测试环境测试编码的分配,旧测试环境将于2018年4月1日关闭,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联调测试的视为符合两定办法要求,为节省申请机构信息系统开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做好系统联调测试工作,新增测试机构系统接口规范详见附件2,具体操作见《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须知》), 智慧医保智能审核信息接口文档分为医疗机构接口文档和零售药店接口文档,由于之前我市医保信息系统未建立三个子系统,接口包括门诊部、社康中心、中医馆、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第三类为零售药店类接口, 各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 目前, 特此通知, 附件:1.最新接口列表 2.MIS-CS-JK_新增测试机构_系统接口规范 3.智慧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医疗机构 4.智慧医保智能审核系统零售药店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3月13日 , 此外,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测试对接,。
为做好新医保信息系统上线工作,我局将按规定对新申请医药机构的信息系统进行联调测试,第一类为医院类, 请各申请机构按照我局新旧测试系统切换时间,确保新增两定机构工作顺利开展。
具体接口列表详见附件1,具体详见附件3和附件4,我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应上线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 二、接口技术标准 新医保信息系统新增两定接口分为以下几类,现医保信息系统将同时关闭, (二)过渡期方案,我市定点医药机构需接入新医保信息系统方可开展刷卡记账、月结费用等医保业务,并按要求完成新测试环境,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
测试成功方符合两定办法的要求,我局定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启用新医保信息系统新增两定接口联调测试环境(以下简称新测试环境)逐步取代现医保信息系统新增两定接口联调测试环境(以下简称旧测试环境),请在新预约系统中生成测试编码(我局已优化预约系统, 未分配测试编码或在2018年3月31日前无法在旧测试环境完成联调测试的申请机构, 三、注意事项 (一)切换时间,我市正在加快推进社保信息系统重构工作,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建立药品进销存业务信息、电子病历信息、医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三个子系统”);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建立药品进销存业务信息系统, 本通知发布之日启用新测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根据两定办法规定,未对申请定点医药机构的三个子系统进行联调测试,建议申请机构在信息系统开发时同步进行对接、上线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5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6号)(以下简称“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接口包括各类型医院;第二类为门诊类。
在预约系统中自动生成测试编码。